中新網綿陽11月25日電 (黃頌傑 廖軍)農民工和女老闆,分別製造和銷售假酒,為了牟利,連親友都不放過。記者25日從三台縣人民法院獲悉,該院對此案作出判決,分別判處制假售假人員吳某、張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。
  吳某是三台縣農民,多年前,吳某父親患白內障雙目失明,為給父親治病,吳某欠下大量外債。迫於生計,吳某輾轉多地務工,但是由於收入有限,吳某萌動了走邪路,儘快致富的歪心思。吳某在網上學會了生產假酒的方法,網購了生產假酒的設備、包裝、產品合格證等原材料,租用三台縣一村民的房屋,收購豐谷酒王的空瓶子和紙質包裝盒,聘用工人,開始生產豐谷系列假酒。但是,假酒生產出來後,銷路卻成了問題。
  在吳某一籌莫展之際,吳某認識了90後女性張某,得知張某在綿陽市區經營一家酒業經營部,生意慘淡。吳某告訴張某自己可以做假酒,而且“手藝”很好。二人一拍即合,張某到吳某的制假窩點進行考察後,決定向吳某購買假酒進行銷售。
  隨後,張某從吳某處以每件750元價格購買了25件假豐谷酒王,並以每件1600元的價格賣給同學馬某、田某結婚時使用,還推銷給了自己的姑父任某,三次交易,張某輕鬆獲利40000元。
  為檢驗假酒品質,張某甚至在自己大婚時,在酒席上用假豐谷酒王招待了眾親友。見親友喝後均無異樣反應,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,張某決定與吳某合作,由張某提供原酒,吳某負責勾兌生產假酒,批量生產後進行銷售。
  今年2月,接群眾舉報,三台警方在出租房制假窩點將張某、吳某現場抓獲,搜出造假工具、包裝,以及尚未銷售的假豐谷酒王54瓶,假豐谷精品特曲64瓶,假豐谷紅花瓷72瓶,假豐谷青花瓷145瓶等。經查明,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間,吳某以次充好,共勾兌生產出假豐谷酒王894瓶,假豐谷特曲138瓶,共計價值人民幣247370元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吳某、張某在產品中以次充好,其行為已構成生產、銷售偽劣產品罪。(完)  (原標題:為發財銷假酒坑親友 綿陽一"老闆"領刑挨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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