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學進(婚禮顧問推薦浙江 職員)
  據北京衛視報道:喬某在2011年碩士畢業後入職中石化某下屬公司採購部工作。工作不到一年,以“行規”受賄6萬元。他把這6萬元分成兩份匯給了妻子和女友。被妻子銀行利率發現在外養女友後離婚,隨後,喬某被前妻父親舉報。
  因為語焉不詳,“行規”云云極易給人這樣的感覺:原來中石化還有受賄“行規”。為此,喬某所屬的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(SEI)立馬發表聲明,稱,喬某索賄受賄系個人違法犯罪行為桃園二手餐飲設備,其在庭審中所說的“行規”決不存在。
  果真如此嗎?筆者反覆看了庭審錄像,從喬某的陳述有巢氏房屋中得知,其所說的“行規”是指招投標中的潛規則。他的原話是這樣的,“他(指投標方)跟我說常務按照行規,我給你三個點的回扣。”
  SEI否定得了系統內部不存在受賄“行規”,但無法否認招投行業房屋貸款中存在這樣那樣的“行規”,一些交易潛規則。
  如此,可以順著喬某的庭審陳述追問一句:在該項目的採購招標過程中難道只有喬某一人從“行規”中得益嗎?喬某一個剛入職中石化的普通員工,尚且能從參與一個項目的採購招標中獨得6萬元,而另外一些手握實權的領導,又是什麼情況呢?
  所以,中石化堅稱不存在“行規”是沒用的,需要拿出證據證明除了喬某一人,其他再沒人在參與該項目的招投標中沒從“行規”中受益。
  事情的蹊蹺之處在於,喬某因岳父的告發鋃鐺入獄,太偶然了。這純粹是個小概率事件。要是喬某做得再隱蔽一點,就不至於案發。這正是事情的可怕之處,也可說是“行規”的厲害之處。故此,檢察院可查查負責該項目採購招標的其他人的問題,興許還能抓到幾隻大老虎。  (原標題:只有一人從“行規”中獲益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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